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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XINLVSHI
发布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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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对全省行政复议优秀法律文书进行表扬的通报》,对全省范围内评选出的10篇行政复议文书提出通报表扬,十堰市报送的一篇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名称:郭某某不服郧西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机构:郧西县司法局,承办人:皮培佑 黄米)成功入选。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不仅是行政复议工作的成果展现,更是衡量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标尺。一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复议结果精准、释法说理充分、语言规范易懂的法律文书直接体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更能够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截止今年8月,十堰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045件,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复议人员秉持着“依法办案”的理念,以严谨负责的审理态度、高效专业的办案能力展现出了较高的法律素养,确保了每一个复议决定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充分践行了“复议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下一步,十堰市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全力维护群众、企业等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质效,助力法治十堰建设再上新台阶。



